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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银川市高校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和中小学校教师党员“双培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党对教育的全面领导,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党组《关于高校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的实施意见》(教党〔2018〕26号)自治区党委组织部 、自治区教育工委、自治区教育厅《印发<关于加强全区中小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宁组通〔2018〕2号)、《中共银川市委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具体措施>的通知》(银党办〔2019〕141号)和《银川市委组织部关于印发<银川市落实“六项行动”进一步加强基层党建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银组发〔2020〕5号)文件精神,结合银川市教育工作实际,全面推进我市高校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和各级中小学校教师党员“双培养”工作,现制定以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学校基层延伸,完善建设标准,强化教育培养,深化改革创新,严格监督问责,着力建设一支党员带头、学科带头的优秀党员教师队伍,把学校教师党员队伍建设成为新时代党建和业务双融合、双促进的中坚骨干力量。
(二)目标任务
高校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是指将高校教师党支部书记培育成党建带头人和学术带头人(以下简称高校“双带头人”工程);中小学校教师党员“双培养”工作是指把优秀教师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学科带头人(以下简称中小学“双培养”工作)。
高校“双带头人”工程目标任务是到2025年实现全覆盖。中小学“双培养”工作的目标任务是不断加强在优秀教师中培养党员力度,每年将2-3名优秀党员培养成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
(三)工作原则
1、突出政治建设。把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放在高校 “双带头人”工程和中小学“双培养”工作的首位,严明党章党规党纪,引领带动广大教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坚持双向提升。把优秀教师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学科带头人,把符合条件的学术带头人培养选拔为高校教师党支部书记,把有条件的高校教师党支部书记培养成为学术带头人,实现学校党建工作与教学工作双促进、双提高。
3、强化基层导向。牢固树立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把思想政治工作落到支部,把从严教育管理监督党员落到支部,把群众工作落到支部,切实履行好党支部组织师生、宣传师生、凝聚师生、服务师生的职责。
二、培育任务
(一)高校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
1.注重培养教育。建立健全“双带头人”培育工作机制,把经常性教育和个性化培养结合起来,实现党务和业务同向发力、双向提升。对符合学术带头人要求、党务工作能力较弱的教师党支部书记,通过集中培训、专题辅导、实践锻炼等多种方式,不断提升政治素质、理论水平、党性修养和党务工作能力;对符合党建带头人要求、具备学术带头人的基础和潜力的党支部书记,要在课堂教学、科研立项、外出研修等方面创造条件,帮助其拓展学术发展通道、不断提升教学科研水平,为“双带头人”党支部书记提供后备人选。
2.注重选任标准。高校“双带头人”既要政治强,具备过硬思想政治素质,又要业务精,在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等方面能力业绩突出,一般从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优秀党员教师中选任。同时应把握以下基本条件:有较强的党务工作能力,熟悉了解教师党支部情况,具备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知识分子工作的能力水平;服务意识强,热心党的工作,积极投身基层党务工作,有较强的奉献精神和服务意识;群众威信高,师德师风好,在所在单位具有良好的评价,在专业领域具有较强的学术影响力,得到师生的认可和信任。积极鼓励“双带头人”党支部书记兼任本单位行政职务或业务管理职务。
3.注意选任方式。“双带头人”党支部书记的选任,要严格遵循党章党规有关规定和程序,由市教育工委统一领导、高校党委具体指导,院(系)党组织负责实施,支部委员会或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对新成立或党员流动性较强的教师党支部,以及暂时没有符合“双带头人”条件的教师党支部,支部书记人选可由上一级党组织从相关学科专业范围内选派,教师党支部书记任期内应保持相对稳定。
(二)中小学校教师党员“双培养”工作
1.选准培养对象。各级中小学党组织要发挥主观能动性,建立健全“双培养”工作机制,扎实开展一次“双培养”对象调研摸底工作,逐一分析非党员优秀教师的政治素质,思想状况和现实表现,真正把政治觉悟高、业务能力强、具有较强责任感和奉献精神的教师确定为培养对象;对在职党员逐一进行党性分析和组织鉴定,把符合条件的、具有发展潜力的党员教师确定为名师、骨干教师、学术带头人等培养对象。建立“双培养”工作信息库,对“双培养”对象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双培养”工作情况制定发展党员计划。
2、做好跟踪培养。各级中小学校党组织要对列入“双培养”工作的培养对象进行跟踪培养,建立党委(总支)抓支部、支部管党员干部、党员干部带群众机制。一是开展“党员先锋示范岗”创建活动。在全体党员中广泛开展“党员先锋示范岗”活动,即:一线教师党员创建“优秀教书育人党员先锋示范岗”,带头教书育人;干部党员创建“优秀管理服务党员先锋示范岗”,带头尽职尽责;后勤服务党员创建“优秀后勤服务党员先锋示范岗”,带头提升服务水平。二是开展“党员专业技能示范”活动。根据工作实际。结合备课组安排,有计划的在教案设计、课堂展示、多媒体运用、普通话以及板书设计等方面组织丰富多样的活动,通过活动展示党员教师风采,引领非党员教师向党组织靠拢。三是“一帮一”结对子。由备课组组长及骨干党员教师与青年教师结对子,一方面促进青年教师尽快成长,另一方面促进骨干党员教师继续学习和发展。通过“双培养”工作把教师党员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立足本职岗位立德树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上来,把一大批教学能力突出的优秀教师团结带动起来,增强党支部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形成优秀教师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党员教师争做学科带头人的良好氛围。
3、强化分类指导。各级中小学校党组织要对列入“双培养”培养对象的非党员经常性开展党的基础知识和基本理论培训,通过组织其听党课、列席支部党员大会、参加新党员入党宣誓仪式、参加支部主题党日等活动形式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提升政治素养;对列入“双培养”培养对象的党员教师要加大教学业务培训力度,通过举办教育教学理论讲座、新课程改革培训、日常教学研讨交流等形式提升教学能力,优先安排参加各类研修培训、承担教育课题研究、开展示范课、公开课、观摩课、教学大比武和优秀教师评选等活动,助力“双培养”培养对象成长。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学校党组织书记为“双带头人”培育工程和“双培养”工作第一责任人。直属高校党委负责对 “双带头人”培养教育工作统筹指导,各级中小学校党组织负责对“双培养”工作统筹指导。要抓好工作的协调推进,切实做到有部署、有推动、有督导、有问责,按要求形成相关工作制度。
(二)狠抓责任落实。市教育工委将“双带头人”培育工程和“双培养”工作纳入学校党建工作考核,作为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年度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工作开展不力、落实不到位的,要严肃问责。各学校要按照党建工作责任制要求将此工作纳入本校党建工作计划和年度工作要点,并列入党组织重要议事议程,每学期至少听取1次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及时分析工作开展情况、总结经验做法,解决突出问题,推动工作有效开展。
(三)加强示范引领。在工作中要积极发掘典型人物、典型经验,及时梳理提炼,形成具有银川教育特点,符合学校工作实际、可示范可推广的工作方法,进一步提升我市教学系统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质量,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夯实基础。